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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涉嫌不正當競爭 硬件沖突一觸即發
5月27日,因OPPO手機攔截騰訊手機管傢下載,並推薦自有APP應用市場,有分流、攔截用戶或潛在用戶的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叫停OPPO的攔截行為,並裁定武漢當地一傢手機經銷商“禁售”OPPO手機。OPPO
在這份“《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7)鄂01行保1號”6頁文件中,明確裁定:在停止侵權前,oppo在武漢的經銷商——恒華旗艦店禁售!
事情的起因,是OPPO手機在用戶下載騰訊手機管傢軟件時,會攔截用戶的下載行為,並阻礙軟件的運行,導流到OPPO的應用商店。因而,被“截流”的騰訊手機管傢向武漢當地法院提請瞭“訴前禁令”。
這件事吧,主要涉及四個公司,騰訊是申請方(告狀的),還有被申請的三傢公司:
被申請人一: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珀”),就是OPPO手機操作系統的運營者及手機的生產者,該手機上預置瞭“軟件商店”,該預置軟件無法刪除。
被申請人二:東莞市訊怡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怡”),就是OPPO“軟件商店”的運營者及OPPO賬號系統的運營者。
騰訊說瞭,歐珀和訊怡一起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截瞭騰訊手機管傢的流量,給瞭OPPO自己傢的應用商店。
被申請人三:武漢市江岸區恒華通訊器材經營部(以下簡稱“恒華”),是OPPO在武漢旗艦店的經銷商。這個倒黴孩子被列在歐珀和訊怡之後,是因為他傢的連鎖店銷售的OPPO手機預置瞭OPPO手機操作系統及“軟件商店”軟件。
好吧,騰訊的意思是,OPPO你不地道啊,截流我傢的流量,涉嫌不正當競爭侵權!
OK,那麼OPP靜電機O的侵權行為主要是啥呢——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是當用戶在使用OPPO手機,通過騰訊官方網站下載,安裝“騰訊手機管傢”軟件的過程中,OPPO設置跳轉頁面至OPPO手機自帶的“軟件商店”,讓用戶重新下載、安裝軟件;
二是當用戶通過“騰訊手機管傢”下載、安裝軟件的過程中,OPPO設置驗證彈窗頁面,設置跳轉頁面至OPPO自帶的“軟件商店”,讓用戶重新下載、安裝軟件。OPPO公司此種惡意幹擾、阻礙用戶下載、安裝其他應用分發軟件,並攔截導流至OPPO手機自帶的“軟件商店”的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
另外還有就是,OPPO沒經過用戶同意就實施“截流”,這還可能涉嫌侵犯瞭手機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因此,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OPPO手機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且不得以類似的方式實施相同的行為。此外,法院還裁定武漢一傢旗艦店暫停售賣OPPO手機。按照法律規定,OPPO公司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5日內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毫無疑問,OPPO彈窗導流的行為,是軟件和硬件廠商行業交叉發展產生的一種新型的不正當競爭,也是未來互聯網發展過程中,手機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手機入口之爭。
與OPPO手機“兄弟”關系的vivo手機
也曾因“攔截”第三方應用軟件,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訴前禁令。此外,相似訴訟還包括2016年“安智市場”狀告華為手機惡意幹擾軟件運行,涉嫌不正當競爭,索賠50萬元。
對OPPO公司的訴前禁令,是對厘清手機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入口競爭規則,推動行業有序競爭的一次司法保護探索。
在楊姐看來,所謂禁售,是騰訊手機管傢無法在短期內有效制止OPPO截流導流的一種無奈之舉——與無法立刻讓OPPO去修改操作系統相比,禁售是一種更加直接的停止侵權的方法。
軟硬“暗戰”油煙處理機價格
作為手機生產者和手機系統控制者,相對於在手機上運行的各種軟件來說,具有天然的管理和控制優勢,這也就要求手機公司應當“克制”對競爭對手的“暗箱操作”,審慎運用這種控制權。
近些年,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所帶來的行業競爭日趨激烈,其中,潛伏在硬件與軟件之間的“潛規則”競爭日漸增多,典型案例包括手機廠商與第三方軟件平臺之間的“火藥味”越來越濃。
一些手機廠商通過自建應用商店,試圖攔截第三方應用商店,掌控流量分發渠道,而作為“早起的鳥”,第三方軟件本身不具備硬件優勢,兩者搶奪移動互聯網的入口的“暗戰”,一觸即發。
一些手機廠商攔截第三方軟件正常運行引起司法介入並非個例。今年年初,因攔截第三方軟件,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vivo手機裁定“訴前禁令”,此外,2016年“安智市場”狀告華為手機惡意幹擾軟件運行,涉嫌不正當競爭,索賠50萬元。同年3月,奇虎360也曾因用戶通過小米MIUI操作系統下載360手機助手被彈窗阻止,將小米公司訴至法院。
手機廠商攜“硬件”以攔截第三方軟件,導流到自己應用市場,是否有違市場公平,涉嫌不正當競爭?在互聯網產業急速發展,新的規則尚未建立,司法實踐如何探索?政策法規如何引導?產業良性發展亟待找到答案。
作為手機生產者和手機系統控制者,相對於必須在手機上完整運行才能提供服務的百度手機助手、豌豆莢、騰訊手機管傢、PP助手或安致市場、安智市場等移動app來說,處於手機移動端整個軟件系統的底層,擁有更大的權限,具有天然的管理和控制優勢,這也要求手機公司應當審慎運用這種控制權限(“特權”)。
手機“截流”之道
得益於Android系統的開源,不同型號、品牌的Android系統手機在用戶體驗、產品功能上表現不同,對第三方軟件的態度也存在差異。
其實,通過不同的方式下載第三方軟件時,會有不同的用戶體驗。一些手機對第三方軟件進行“攔截”的確存在,主要通過“控制入口”、“彈窗跳轉”和“驗證彈窗”等方式進行。
控制入口主要是手機用戶通過第三方軟件官網下載安裝軟件,與手機自有應用商店下載安裝的過程差異很大。通常,用戶通過第三方軟件官網下載安裝軟件時,會收到多次“彈窗”阻礙,並以類似“手機損壞和數據丟失風險”的“安全提示”提醒手機用戶。但通過手機自帶應用商店下載該軟件時,則不存在此類提示。
用戶其實自己就可以去細心體驗:下載第三方軟件時,除瞭“安全提示”,通過“彈窗跳轉”、“提醒跳轉”到手機自帶的應用商店也是“潛規則”做法。
一些手機對於第三方應用軟件的攔截主要通過類似“數據丟失”的警告和“安全提示”的告知,對用戶的下載安裝行為進行“攔截”。
事實上,類似“安全提示”和“彈窗跳轉”的確會對用戶的下載行為形成重重阻攔,並誘導用戶通過手機自有應用商店進行軟件下載和安裝。
除此之外,頁面的UI設計也經常被一些手機廠商作為“攔截”的技巧,比如用綠色字體突出顯示“保持禁止”(點擊“保持禁止”按鈕,則已下載的軟件無法安裝),使用紅色按鈕顯示“允許”。
業內人士認為,“彈窗跳轉”和“驗證彈窗”,並輔之以UI設計,這的確會對第三方軟件的下載和安裝形成“截流”,並可以“導流”至手機自帶應用商店,確有一定的不正當競爭嫌疑。
入口爭奪戰
還是那句話,流量真是個好東西啊,誰都想要!
現在,業界都知道流量貴啊,獲取一個APP用戶的下載成本能大約1元,激活的成本則高達1.5到10元。一個活躍的遊戲用戶的獲取成本甚至高達20元人民幣!
正是由於流量是一門誘人的生意,才導致瞭手機廠商不甘寂寞——憑什麼我們生產的手機,卻讓應用商店們成瞭最大贏傢?
早在2014年8月,OPPO、VIVO、酷派、聯想、華為、魅族、金立等手機廠商就組成瞭“硬核聯盟”,其主旨就是以手機廠商為主試圖重建一個垂直生態系統,實施商務共享,一傢可以代表聯盟共同談判,號稱“為移動開發者服務”,以手機遊戲市場的服務為起點,計劃未來逐步開展至移動廣告、O2O生活服務。
其實當年這個硬核聯盟就是手機硬件廠商試圖和軟件廠商們爭奪分發話語權的一次“暗戰”!
而今天,這個暗戰已經成瞭公開的“截流”!
手機廠商具有先天的優勢,可以在手機出場時直接嵌入自己的應用商店,並通過一系列類油煙靜電機似“安全提示”的頁面設計,對第三方應用軟件形成攔截,並導流至自有的應用商店。
應用分發市場上第三方應用商店起步更早,而且互聯網企業背景,更加重視用戶思維、用戶體驗,但運行的載體還離不開手機硬件,“在別人傢屋簷下使用,還得看人傢的‘臉色’。”
中國政法大學李俊慧曾撰文指出,如果第三方軟件果真存在問題,類似的“安全提示”則顯得必要,而如果軟件安全,還多次被“提醒”,“安全提示”則有被濫用的風險。
樂觀的一面是,可以從相關法規中看出監管部門已經開始行動。2016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明確瞭“移動應用分發平臺服務”的管理責任。
這個規定中已經指出,提供移動智能終端預置軟件的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自覺維護行業公平競爭,依法維護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實施破壞市場競爭秩序、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該規定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
當然,隨著移動互聯網迅速發展,硬件、軟件不斷迭代,未來對於入口的爭奪將會愈演愈烈,如何引導產業發展,司法實踐和規則引導成為亟待解答的問題。
網友熱評:
1、你用QQ瀏覽器上網,很多頁面都打不開,然後不休息就安裝騰訊管傢,百度助手,360衛生,中國互聯網企業都是流氓。
2、最後被坑的還是用戶,因為用戶下載瞭騰訊的軟件。然後被攔截瞭。又下載oppo自帶的軟件。相當於下一個軟件。用瞭兩份流量。oppo真tm坑爹。
3、我用QQ瀏覽器上網站,有時候警告還自動跳出下載管傢呢!有的時候直接下載好瞭讓你安裝,騰訊也不厚道!
4、騰訊也不是什麼好鳥!
5月27日,因OPPO手機攔截騰訊手機管傢下載,並推薦自有APP應用市場,有分流、攔截用戶或潛在用戶的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叫停OPPO的攔截行為,並裁定武漢當地一傢手機經銷商“禁售”OPPO手機。OPPO
在這份“《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7)鄂01行保1號”6頁文件中,明確裁定:在停止侵權前,oppo在武漢的經銷商——恒華旗艦店禁售!
事情的起因,是OPPO手機在用戶下載騰訊手機管傢軟件時,會攔截用戶的下載行為,並阻礙軟件的運行,導流到OPPO的應用商店。因而,被“截流”的騰訊手機管傢向武漢當地法院提請瞭“訴前禁令”。
這件事吧,主要涉及四個公司,騰訊是申請方(告狀的),還有被申請的三傢公司:
被申請人一: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珀”),就是OPPO手機操作系統的運營者及手機的生產者,該手機上預置瞭“軟件商店”,該預置軟件無法刪除。
被申請人二:東莞市訊怡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怡”),就是OPPO“軟件商店”的運營者及OPPO賬號系統的運營者。
騰訊說瞭,歐珀和訊怡一起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截瞭騰訊手機管傢的流量,給瞭OPPO自己傢的應用商店。
被申請人三:武漢市江岸區恒華通訊器材經營部(以下簡稱“恒華”),是OPPO在武漢旗艦店的經銷商。這個倒黴孩子被列在歐珀和訊怡之後,是因為他傢的連鎖店銷售的OPPO手機預置瞭OPPO手機操作系統及“軟件商店”軟件。
好吧,騰訊的意思是,OPPO你不地道啊,截流我傢的流量,涉嫌不正當競爭侵權!
OK,那麼OPP靜電機O的侵權行為主要是啥呢——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是當用戶在使用OPPO手機,通過騰訊官方網站下載,安裝“騰訊手機管傢”軟件的過程中,OPPO設置跳轉頁面至OPPO手機自帶的“軟件商店”,讓用戶重新下載、安裝軟件;
二是當用戶通過“騰訊手機管傢”下載、安裝軟件的過程中,OPPO設置驗證彈窗頁面,設置跳轉頁面至OPPO自帶的“軟件商店”,讓用戶重新下載、安裝軟件。OPPO公司此種惡意幹擾、阻礙用戶下載、安裝其他應用分發軟件,並攔截導流至OPPO手機自帶的“軟件商店”的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
另外還有就是,OPPO沒經過用戶同意就實施“截流”,這還可能涉嫌侵犯瞭手機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因此,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OPPO手機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且不得以類似的方式實施相同的行為。此外,法院還裁定武漢一傢旗艦店暫停售賣OPPO手機。按照法律規定,OPPO公司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5日內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毫無疑問,OPPO彈窗導流的行為,是軟件和硬件廠商行業交叉發展產生的一種新型的不正當競爭,也是未來互聯網發展過程中,手機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手機入口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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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因“攔截”第三方應用軟件,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訴前禁令。此外,相似訴訟還包括2016年“安智市場”狀告華為手機惡意幹擾軟件運行,涉嫌不正當競爭,索賠50萬元。
對OPPO公司的訴前禁令,是對厘清手機行業和互聯網行業的入口競爭規則,推動行業有序競爭的一次司法保護探索。
在楊姐看來,所謂禁售,是騰訊手機管傢無法在短期內有效制止OPPO截流導流的一種無奈之舉——與無法立刻讓OPPO去修改操作系統相比,禁售是一種更加直接的停止侵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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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所帶來的行業競爭日趨激烈,其中,潛伏在硬件與軟件之間的“潛規則”競爭日漸增多,典型案例包括手機廠商與第三方軟件平臺之間的“火藥味”越來越濃。
一些手機廠商通過自建應用商店,試圖攔截第三方應用商店,掌控流量分發渠道,而作為“早起的鳥”,第三方軟件本身不具備硬件優勢,兩者搶奪移動互聯網的入口的“暗戰”,一觸即發。
一些手機廠商攔截第三方軟件正常運行引起司法介入並非個例。今年年初,因攔截第三方軟件,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vivo手機裁定“訴前禁令”,此外,2016年“安智市場”狀告華為手機惡意幹擾軟件運行,涉嫌不正當競爭,索賠50萬元。同年3月,奇虎360也曾因用戶通過小米MIUI操作系統下載360手機助手被彈窗阻止,將小米公司訴至法院。
手機廠商攜“硬件”以攔截第三方軟件,導流到自己應用市場,是否有違市場公平,涉嫌不正當競爭?在互聯網產業急速發展,新的規則尚未建立,司法實踐如何探索?政策法規如何引導?產業良性發展亟待找到答案。
作為手機生產者和手機系統控制者,相對於必須在手機上完整運行才能提供服務的百度手機助手、豌豆莢、騰訊手機管傢、PP助手或安致市場、安智市場等移動app來說,處於手機移動端整個軟件系統的底層,擁有更大的權限,具有天然的管理和控制優勢,這也要求手機公司應當審慎運用這種控制權限(“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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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於Android系統的開源,不同型號、品牌的Android系統手機在用戶體驗、產品功能上表現不同,對第三方軟件的態度也存在差異。
其實,通過不同的方式下載第三方軟件時,會有不同的用戶體驗。一些手機對第三方軟件進行“攔截”的確存在,主要通過“控制入口”、“彈窗跳轉”和“驗證彈窗”等方式進行。
控制入口主要是手機用戶通過第三方軟件官網下載安裝軟件,與手機自有應用商店下載安裝的過程差異很大。通常,用戶通過第三方軟件官網下載安裝軟件時,會收到多次“彈窗”阻礙,並以類似“手機損壞和數據丟失風險”的“安全提示”提醒手機用戶。但通過手機自帶應用商店下載該軟件時,則不存在此類提示。
用戶其實自己就可以去細心體驗:下載第三方軟件時,除瞭“安全提示”,通過“彈窗跳轉”、“提醒跳轉”到手機自帶的應用商店也是“潛規則”做法。
一些手機對於第三方應用軟件的攔截主要通過類似“數據丟失”的警告和“安全提示”的告知,對用戶的下載安裝行為進行“攔截”。
事實上,類似“安全提示”和“彈窗跳轉”的確會對用戶的下載行為形成重重阻攔,並誘導用戶通過手機自有應用商店進行軟件下載和安裝。
除此之外,頁面的UI設計也經常被一些手機廠商作為“攔截”的技巧,比如用綠色字體突出顯示“保持禁止”(點擊“保持禁止”按鈕,則已下載的軟件無法安裝),使用紅色按鈕顯示“允許”。
業內人士認為,“彈窗跳轉”和“驗證彈窗”,並輔之以UI設計,這的確會對第三方軟件的下載和安裝形成“截流”,並可以“導流”至手機自帶應用商店,確有一定的不正當競爭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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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那句話,流量真是個好東西啊,誰都想要!
現在,業界都知道流量貴啊,獲取一個APP用戶的下載成本能大約1元,激活的成本則高達1.5到10元。一個活躍的遊戲用戶的獲取成本甚至高達20元人民幣!
正是由於流量是一門誘人的生意,才導致瞭手機廠商不甘寂寞——憑什麼我們生產的手機,卻讓應用商店們成瞭最大贏傢?
早在2014年8月,OPPO、VIVO、酷派、聯想、華為、魅族、金立等手機廠商就組成瞭“硬核聯盟”,其主旨就是以手機廠商為主試圖重建一個垂直生態系統,實施商務共享,一傢可以代表聯盟共同談判,號稱“為移動開發者服務”,以手機遊戲市場的服務為起點,計劃未來逐步開展至移動廣告、O2O生活服務。
其實當年這個硬核聯盟就是手機硬件廠商試圖和軟件廠商們爭奪分發話語權的一次“暗戰”!
而今天,這個暗戰已經成瞭公開的“截流”!
手機廠商具有先天的優勢,可以在手機出場時直接嵌入自己的應用商店,並通過一系列類油煙靜電機似“安全提示”的頁面設計,對第三方應用軟件形成攔截,並導流至自有的應用商店。
應用分發市場上第三方應用商店起步更早,而且互聯網企業背景,更加重視用戶思維、用戶體驗,但運行的載體還離不開手機硬件,“在別人傢屋簷下使用,還得看人傢的‘臉色’。”
中國政法大學李俊慧曾撰文指出,如果第三方軟件果真存在問題,類似的“安全提示”則顯得必要,而如果軟件安全,還多次被“提醒”,“安全提示”則有被濫用的風險。
樂觀的一面是,可以從相關法規中看出監管部門已經開始行動。2016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明確瞭“移動應用分發平臺服務”的管理責任。
這個規定中已經指出,提供移動智能終端預置軟件的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自覺維護行業公平競爭,依法維護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實施破壞市場競爭秩序、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該規定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
當然,隨著移動互聯網迅速發展,硬件、軟件不斷迭代,未來對於入口的爭奪將會愈演愈烈,如何引導產業發展,司法實踐和規則引導成為亟待解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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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後被坑的還是用戶,因為用戶下載瞭騰訊的軟件。然後被攔截瞭。又下載oppo自帶的軟件。相當於下一個軟件。用瞭兩份流量。oppo真tm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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